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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6/3/24
發文日期:2016/3/24
發文字號:府人考一字第1053102817號
主旨:修正「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函: 本次修正第十五點、第十六點、第十七點、第十八點第二項規定,檢送修正「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級中學、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行政處(法制科含原簽光碟)(含附件)、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含附件)、本府
人事處企劃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含附件)
附件:
  • 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
  • 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
  • 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