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6/3/24 |
發文日期: | 2016/3/24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一字第1053102817號 |
主旨: | 修正「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函: | 本次修正第十五點、第十六點、第十七點、第十八點第二項規定,檢送修正「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補充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級中學、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處(法制科含原簽光碟)(含附件)、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含附件)、本府 人事處企劃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含附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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